顾问聘请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在企业运营中,雇佣职员的不同方式决定了雇员和企业间的法律关系类型,而顾问聘请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企业雇佣职员时最常用的两种方式。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它们有哪些不同之处。
顾问聘请合同的特点
顾问聘请合同指的是一种以协议方式雇佣的非在编人员。与雇员不同,顾问以合同形式与企业签订,主要用于一些具体的、临时性的或高层级的职位,如管理顾问、监管咨询、法律顾问等,而且其在企业中的作用通常是独立决策、获取新机会和提供咨询建议等。
劳动合同的特点
劳动合同是企业雇佣员工最常用的方式,主要适用于企业“日常”工作中的大小岗位,包括生产员工、销售人员、行政人员等,而且其适用于任何公司规模的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雇员会被要求履行公司规定和劳动法的规定,而企业则会被要求对雇员承担严格的责任和义务。
顾问聘请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不同点
虽然两者都有劳动报酬、工作职责、终止条款等基础条款,但是它们在以下几点上有较大的不同:
雇佣方式不同
工作职责不同
终止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不同
顾问聘请合同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顾问聘请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性质不同,企业在与雇员签订顾问聘请合同后并不要求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注意,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需要为所有的雇员(包括顾问)办理社会保险等法定福利,否则可能会面临罚款等法律风险。
顾问聘请合同的总结
总体而言,顾问聘请合同适用于需要独立决策、提供专业服务和咨询建议等高层级岗位,在提供咨询服务、开发新项目、开发业务和销售等方面具有更大的自由度与灵活性。而劳动合同更适用于企业“日常”工作中的大小岗位,适用于任何规模的企业,企业需要承担严格的责任和义务,一般雇佣期限较长。因此企业在雇佣职员时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来选择签订顾问聘请合同或劳动合同。
观点
通过对顾问聘请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签订适合自己企业的合同类型不仅可以规避法律风险,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雇员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