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佐证劳动合同
近年来,在招聘和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开始要求应聘者提供“劳动关系面试记录”,即面试时录音或视频及相关笔录,以作为劳动合同签订的佐证材料。这种要求引起了不少争议。下面,本文将介绍劳动关系面试记录的相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
何谓劳动关系面试记录
劳动关系面试记录,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佐证与拟聘用人员确立劳动关系而进行的面试时,由用人单位主动、积极提供并保存下来的佐证材料。其供证意义在于,该记录可展示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确立过程,更能突出劳动关系真实性、合法性。
其法律意义
劳动关系面试记录,不仅能佐证劳动合同是否真实存在,而且还能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提供审查劳动关系歧义的证据。同时,对于拟聘用人员,其也可用之反驳用人单位已雇佣其为劳动者却未签劳动合同的主张。因此,建议在面试前,用人单位要详细告知应聘者关于该应聘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的相关权利义务等方面的信息。
佐证劳动合同是否真实
应聘者提供面试记录,有助于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真实性的判断力。对于联合体、进出口公司等企业,为防止合同虚假、存在盲目性,可以对劳动关系面试记录加以重视,特别是事关重大的纠纷或求解强制执行等情形,这种做法更为明确和明智。
佐证因合同被解除引起的争议
对于因1份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维权和面对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用人单位要求面试记录有助于证明面试时确立了劳动关系的真实性。同时,如面试中存在无效层面的约定,应聘者仍可根据法律规定提起合法诉讼,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利。
面试录音、视频是否合法
虽然劳动关系面试录音、视频等记录有助于事后审查判断,但其涉及个人信息被录下,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泄露。因此以保护个人隐私为前提,建议面试时应予告知或取得参与者签署相关同意书,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面试稿披露是否合法
对于有志于进入公共领域的应聘者,其在面试中所说的话语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到机构或领导干部的传言,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政治敏感性。若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言论进行披露,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应聘者和用人单位的各项合法权益。
面试评价复议
有时,应聘者申请工作未获通过,而用人单位的面试评价成为因素之一。在此情况下,应聘者可根据《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对该评价信息进行备案申请,或进行相关法律程序和维权途径的追究。
总结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面试记录作为一种重要佐证材料,其对于用人单位、拟聘用人员、劳动争议案件等都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建议在面试过程中,用人单位应详尽告知相关规定,增加申请人的知情权和知识水平。同时,在面试过程中,应当避免涉及个人隐私,涉及机敏资料等问题的披露。只有进一步深入了解这些面试记录的涵义和规律,才能更好地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推动劳动关系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