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逾期违约金是指当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时,按照合同规定应向借款人支付的一定金额。在之前的裁判实践中,逾期违约金计算公式和执行标准存在较大争议。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逾期违约金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执行标准。
计算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和本指导意见,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基础,逐日计算逾期未还款本金与利息的逾期违约金,并限定最高不超过剩余本金的24%。
执行标准升级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意见,若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还本付息,罚息按照未偿还本金的1%计算;但如果违约还款期超过银行规定的最长逾期时间,则罚息不得超过未偿还本金的4%。
裁判实践
指导意见发布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处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坚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办法,依法建立失信名单,限制其购买、消费、出境等,以此促进借款人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适用范围
该指导意见适用于民间借贷、担保借款、小额贷款、汽车金融租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纠纷。
调整趋势
逾期违约金计算标准长期以来备受关注。此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意见是对之前标准的一个重要调整,也是对于金融机构以明显高于市场利率设定逾期违约金的不当行为的一次打击。
保护借款人权益
此次调整不仅仅是为了保护金融机构的权益,也是为了保护借款人利益。在过去的裁判实践中,高昂的逾期违约金常常给借款人带来沉重的负担。新规将有助于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过度收取逾期违约金的情况发生。
行业规范化
借鉴银行业的借贷利率标准,将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执行标准规范化,并限制最高比例,能够推动整个金融行业更加规范化,保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也进一步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结论
此次逾期违约金调整判例的出台,是为了规范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执行标准。它既有助于保护借款人的权益,也保护了金融机构的利益。在实践中,逾期违约金的计算应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基础,并限定最高不超过剩余本金的24%。新规的出台对金融行业的规范化和市场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