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范围
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时,从事劳动争议解决工作的专门机构对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或被告双方都同意提交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或仲裁的过程。
那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有哪些情况呢?
根据国家法律,劳动仲裁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受理,但也有一些情况被认为与劳动争议无关或不予受理,具体如下。
超过时效
劳动仲裁申诉的时效一般为1年,如果超过1年不申诉,就会被认为超时,此时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申诉无法确定产生时间
有时候一些劳动争议的产生时间并不明确,这种情况下也会被认为无法确定具体产生时间,不予处理。
申请不符法律规定
如果申请人在提交劳动争议时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在权利期限内没有交纳费用、没有提交相关证据等等,也会被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受理。
法院已经判决
如果这件劳动争议已经被法院判决了,那么双方当事人在同一件事上再次进行劳动仲裁就会被认为是重复申诉,不予受理。
违反仲裁协议规定
双方在达成仲裁协议后,如果一方违反协议规定提交申诉,就会被认为是违反仲裁协议规定,不予受理。
不在劳动仲裁范围内
劳动仲裁只处理劳动争议,如果是其他类型的纠纷,例如著作权、侵权等问题,就会被认为不在劳动仲裁的范围内,不予受理。
违法指令、劝告等
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由于上级违法指令、劝告等导致的,就会被认为不在劳动仲裁的范围内,不予受理。
申请人撤销仲裁申请
如果申请人在提交劳动仲裁后撤销了申请,就会被认为是申请人自行放弃了申请,不予受理。
被申请人未参加庭审
在劳动仲裁庭审期间,被申请人未参加庭审或拒绝参加庭审,就会被认为是自动放弃了辩论权,不予受理。
我国建立劳动仲裁制度的目的
在我国,建立劳动仲裁制度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在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前,应当仔细了解申诉的条件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以免在受理过程中遭遇不必要的麻烦和影响申诉的有效性。
在劳动争议出现时,尽快寻求解决方案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