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规则介绍
仲裁作为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以其效率高、程序简便等优点备受青睐。2018年,国内的仲裁规则也有了新的变化。
受理范围的扩大
与2012年版规则相比,2018年版规则的受理范围得到了显著的扩大。新版规则明确规定,除依据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仲裁或其他仲裁规则另有规定外,所有合同纠纷均可提交仲裁解决。
仲裁庭的组建和调整
新版规则赋予申请人在仲裁庭组建和调整上更多的权利,增加了免费咨询仲裁庭组建相关事宜的服务。同时,仲裁庭组成人数的规定也得到了变化,如果双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就仲裁庭组成达成一致,由主席仲裁员做出决定。
程序规定的升级
2018年版规则对仲裁程序的规定也进行了改进,特别是在举证和质证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可以要求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提供实质性证据,未就特定事项提供足够证据的当事人应承担有关后果。
新版规则的效力
与2012年版规则相比,2018年版规则对规则的效力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新版规则明确规定,在提交仲裁申请前,当事人需要阅读并同意遵守规则的全部内容。规则还规定,当事人如果不理解某些规则内容,可以联系仲裁委员会咨询。
离岸仲裁的规定
新版规则还新增了针对离岸仲裁的规定。当事人如果选择在指定离岸仲裁地仲裁,可以按照指定的离岸仲裁机构的应用规则或者遵照新版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费用的规定
2018年版规则对仲裁费用的征收和支付进行了更为清晰的规定。规定了申请费、管理费和仲裁费等费用,同时还明确规定了仲裁费的支付方式以及退还程序等细节问题。
程序期限的缩短
新版规则对仲裁程序的期限作出了缩短,从原来的六个月减少到四个月。另外,在紧急仲裁方面,规则还增加了相关条款。
认可与执行的保障
最后,新版规则对仲裁裁决的认可和执行作出了保障。规则提供了请求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裁决认可和执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确保了裁决的有效性。
结论
总的来说,2018年版仲裁规则在受理范围、程序升级、仲裁费用、期限缩短、离岸仲裁、裁决的认可和执行等方面都有了重要的进步,增强了纠纷解决的便捷性,对于维护当事人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