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协会
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与诉讼相比,其具有快速、高效、公正等优点。而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是至关重要的组织。
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是指根据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设立的仲裁机构。其职责包括:接受仲裁请求、组成仲裁庭、主持仲裁程序、作出仲裁裁决等。
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规定,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或数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员应当具有公正、独立、专业的素质,并接受由委任机构或者仲裁庭任命。
仲裁协会
仲裁协会是指依法设立而具有管理和指导仲裁活动的行业组织。其职责包括:建立和完善仲裁规则、培训仲裁员、提供仲裁秘书服务、推动仲裁制度改革等。
仲裁协会不直接进行仲裁活动,而是通过推动仲裁规则的制定、仲裁员的培训等方式为仲裁活动提供支撑。
区别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均是仲裁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组织。它们的区别在于:仲裁委员会直接参与仲裁的组织和执行,而仲裁协会则更多地从管理、规范和指导角度出发,为仲裁活动提供支持。
优缺点
仲裁委员会的优点是:能够迅速召集仲裁庭,进行公正、独立的仲裁程序,最终作出仲裁裁决。其缺点是:由于受案件数量、仲裁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其公正、专业程度难以保证。
仲裁协会的优点是:具有完备的仲裁规则、高质量的仲裁员以及规范的工作程序。其缺点是:由于不直接参与仲裁,因此仲裁协会对仲裁结果的最终裁决权是没有的。
总结
综上所述,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各自在仲裁制度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加强仲裁制度建设,优化机构设置、培训仲裁员、完善仲裁规则等方面的工作,我们能够提高仲裁制度的公正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为人们解决争议提供更好的保障。
观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在发挥各自职能的同时,应该加强互动合作,共同推进仲裁制度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