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与司法
仲裁和司法是解决纠纷的两种常用方式。司法是指通过法院解决法律纠纷,而仲裁是指由专业仲裁机构通过仲裁程序解决纠纷。两者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
仲裁的优点
相比司法程序,仲裁更加简单、快捷、便宜。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等,仲裁机构根据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作出裁决,仲裁裁决具有同等效力。此外,仲裁程序几乎没有上诉的可能性,能更快更安全地解决纠纷。
仲裁的缺点
缺点在于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专业性可能不如法院,仲裁裁决可能出现错误。同时,仲裁程序也会造成一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可能对一些缺乏经济条件的当事人造成负担。
司法的优点
司法程序具有公正、公平、有力的特点。当事人可以在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法院具有比仲裁机构更广泛的司法权力,可以依法判决给付保险金、赔偿金等。
司法的缺点
司法程序时间、成本较高,有上诉程序,可能会拖延时间。而且司法程序属于公开、透明的程序,很多私密性高、商业机密等敏感问题可能会被曝光。
仲裁与司法的结合
为了取长补短,一些国家已经在实际中将仲裁与司法相结合,即将司法程序和仲裁程序结合在一起进行解决争议,也就是民事诉讼中加入了仲裁机制。
仲裁司法行政
为了协调仲裁和司法的关系,一些国家在政治和法律上设立了行政机关来监督仲裁活动,也就是仲裁司法行政。其职责是确保仲裁机构公正、独立行使职权、遵守法律规定的公益性机关。
仲裁司法行政的功能
仲裁司法行政的功能包括:审查和注册仲裁机构的资格;指导和监督仲裁对当事人的公开程序、诉讼费用计算和依据法律;并且对仲裁机构的话语权和法律地位进行宣告。
仲裁司法行政的重要性
仲裁司法行政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仲裁机构和司法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可以协助当事人更好地选择和使用仲裁程序和调解手段,提高司法效率,减轻法院工作压力,推进司法改革。
结论
仲裁和司法各有优缺点,但在实际中可以进行结合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而仲裁司法行政作为一个公益性机关,在维护仲裁机构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司法改革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