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劳动合同其他约定?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共同遵守的契约,可以包含一些其他的约定。其他约定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除法定或者集体合同规定外的权利和义务。其他约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其他条款?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款。但是在约定其他条款时,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社会公共利益。
三、其他约定的效力如何?
其他约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其效力无法保障。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该约定便被视为无效。
四、什么情况下其他约定可以被认定为无效?
其他约定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例如,约定无偿加班或者违反工伤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等等。
五、约定竞业限制应注意哪些?
约定竞业限制必须合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若约定竞业限制违反上述规定,其效力将被无效。
六、约定试用期工资应注意什么?
约定试用期的工资应当不低于用人单位同岗位同工龄的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此外,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险待遇。
七、其他约定中是否可以约定加班费?
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费的发放标准。但约定的加班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否则其效力被视为无效。
八、其他约定中是否可以包含变更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合同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在劳动合同中预设变更条款的约定,需要充分注明具体变更事项的范围、条件、程序等内容,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约定中能否约定试用期的延长?
在试用期结束后继续工作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延长的,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体现。但试用期总长度不得超过6个月。若约定试用期总长度超过6个月,则该约定无效。
十、观点
其他约定在劳动合同中的应用需要慎重考虑,避免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