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发区仲裁委员会
仲裁是指由仲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选择,以中立、公正、独立的方式对有关双方争议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是一种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民事争议解决方式。大连市开发区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连开发区仲裁委”)是大连市仲裁机构之一,为当事人提供争议解决服务。
1. 设立背景
大连开发区仲裁委成立于2000年,是经大连市仲裁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仲裁机构。由于大连开发区经济腾飞,对仲裁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于2000年在开发区设立了这个仲裁机构,以便更好地为当地企业和个人提供仲裁解决方案。
2. 功能与职责
大连开发区仲裁委的主要职责是为当地企业和个人提供仲裁解决方案。该委员会可以解决各种民事或商业争端。其职责还包括管理和维护仲裁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高效,执行裁决等。
3. 组织架构
大连开发区仲裁委依据《仲裁法》设有理事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处。其中理事会是该机构的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和副主席负责处理案件和管理秘书处的工作。秘书处是该机构的行政机构。
4. 仲裁员选拔
大连开发区仲裁委的仲裁员由自然人和法人组成,邀请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和金融专家等担任仲裁员。仲裁员的选拔以专业知识和道德品质优良、主持过公正、公开、透明的仲裁程序为标准。
5. 仲裁程序
大连开发区仲裁委的仲裁程序分为书面和口头仲裁。当事人可根据事实情况和选择的仲裁方式提交证据。仲裁庭会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认真审查案件,并最终作出裁决。
6. 仲裁费用
大连开发区仲裁委的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仲裁费、律师费、证人、鉴定等费用。在费用核算上,该委员会实现分类计费,即针对每个案件,分别计算仲裁费用和相关费用。
7. 仲裁裁决
大连开发区仲裁委的仲裁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如果其中一方不服裁决,可以在裁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中院提起诉讼。此时,中院将在裁决被认定为无效或不适当的情况下,对此进行修改或撤销。
8. 观点
大连开发区仲裁委员会成立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一直为大连开发区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仲裁服务。在今后的工作中,该机构应该注重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以满足当地企业和个人的日益增长的仲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