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的定义
在劳动纠纷中,仲裁调解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法律程序主持协商,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愿达成双方都能满意的和解协议。
仲裁调解的程序
在仲裁调解的程序中,当有一方提出仲裁请求后,仲裁委员会必须在5日内向双方发送调解通知书,调解通知书应明确调解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等信息,并提醒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时应当携带各有关证据资料和材料。
调解失败的后果
如果双方经过调解仍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则仲裁委员会将终止调解工作。并根据双方的仲裁申请,对争议进行仲裁判决。
不同意调解的情况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进行仲裁调解时,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方案或者调解本身,则可以拒绝仲裁调解。
不同意调解的原因
一方不同意仲裁调解的原因可能是对调解方案不满意,认为方案过于倾向于另一方,或者方案不公平;也可能是认为仲裁调解流程有瑕疵,或者事先与对方到达过协议不需要再进行调解。
不同意调解的影响
当有一方不同意仲裁调解时,双方就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也就会使整个仲裁调解流程无法完成,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继续进行仲裁判决,并且会进一步增加仲裁判决的难度和费用。
判决的可能结果
仲裁判决可能有三种结果:支持劳动者、支持用人单位、或两者都有所得失。判决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
如何避免不同意调解的情况
避免不同意调解的情况,首先需要及时充分交换证据材料,避免在调解过程中出现证据不足或证据不明确的状况。其次,必须确保调解的公正性,保证调解方案能够反映公正和平等的原则。此外,双方也应当确保在仲裁调解前已经尝试过有效的解决方案,并能够在调解时虚心接受对方的合理建议。
结论
虽然仲裁调解是争端解决中比较常用的手段之一,但如果在调解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导致调解失败,则必须进行仲裁判决,这将会增加许多额外的时间和费用,因此双方在进行调解时,应该尽最大可能避免不同意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