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案释放与取保候审
律师行业里比较常见的两个术语是“撤案释放”和“取保候审”,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及其代表什么实际情况,对公民了解司法工作的审判程序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撤案释放的概念
所谓撤案释放,就是指在被拘留或刑事指控后,由于证据有瑕疵、证人认证不清或其他原因,检方主动放弃起诉,或者法院对人予以无罪宣判,从而使刑事案件不再被追究的一种司法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被拘留的人可以立即获得自由。
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或刑事被诉前,被诉人不被羁押、但是要对其进行限制自由的一种司法程序。被诉人需要缴纳一定的押金或者担保人负责,并且在出庭的时候需要服从司法部门的传唤和调查,否则就需要返还押金并被拘留。
撤案释放与取保候审的区别
撤案释放是一种终止刑事追诉的行为,而取保候审则是一种在刑事案件未裁决前的限制自由的程序,两者有明显的区别。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检方或法院往往会优先考虑进行取保候审程序,如果检方或法院发现反拘留原则已经不能保证侦查需要,或者公诉机关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那么将考虑撤案释放。
撤案释放的情况
撤案释放的情况一般分为两种:
1. 检方认为证据不足,或认为证据受到质疑而主动放弃起诉。
2.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而予以无罪宣判。
取保候审的情况
取保候审一般发生在刑事案件尚未审理前,有如下情况:
1. 被侦查机关指控的犯罪轻(如轻微伤害等)或者没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
2. 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没有进行蓄意必要的破坏,同时拥有家庭、财产和移民方面的证明文件。
3. 被诉人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对社会有贡献的表现,作为取保人的担保有法律诚信记录。
撤案释放和取保候审的联系
撤案释放和取保候审并不是一对矛盾的概念,它们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是可以同时出现的。比如,当检察机关或法院认为案件的证据不足而无法起诉时,就会撤案释放;同时又认为该被诉人存在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就会进行取保候审程序。
撤案释放和取保候审的影响
尽管撤案释放和取保候审都是一种司法措施,但不可否认的是,对被诉人和案件的影响仍然是极大的。作为被诉人,一旦被拘留,会对其工作、家庭和社会形象产生极大的影响;而取保候审的条件也往往对相关人员造成经济和法律压力。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和撤案释放的规定,仍需不断完善和优化。
结论
撤案释放和取保候审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虽然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但它们的存在和相互配合为刑事的公正而有效的进展提供了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