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一份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辽宁省,有一些劳动合同规定需要被特别注意和遵守,下面我们一一介绍。
第一条:合同签订
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条:试用期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期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告知对方。
第三条: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约定的工资,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劳动者还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第四条: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保障劳动者的正常休假权利,如带薪年假、婚丧假、产假、陪产假等。
第五条: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六条:劳动纠纷解决
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但是,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达成违法违规的协议。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和终止
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双方协商变更或者解除。但是,用人单位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
第八条:劳动合同纠纷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均可作出处理决定。
以上是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认真了解,遵守相关规定,争取实现双方的合理权益。
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合法合规是保障合同双方权益的重要保障,必须注意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