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出具哪些
近年来,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同时,出具各种证明也成为了解决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么在交通事故中我们需要出具哪些证明呢?本文将为大家逐一讲解。
1.立案庭前调解书
发生交通事故后,多数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来达成协议。立案庭前调解书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解时达成的协议书。调解书通常需要由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字或印章盖章以及法官的审批签字,其效力等同于合同。
2.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该认定书是由交警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内容包括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责任认定以及事故的现场图片和现场勘查笔录等。被认定方如有异议,可以在签字或盖章的三日内提出申请复查。
3.理赔申请书
理赔申请书是指当事人在其车辆遭遇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时提交的书面申请。理赔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事故经过、涉及的损失及要求赔偿的金额等内容。
4.车辆损失评估报告
车辆损失评估报告是指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证人证言及保险理赔相关要求,对车辆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及结算的证明文件。该报告可作为车辆修理等方面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必要材料。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指人保、太平洋、中华、平安、阳光等保险机构根据交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在出具责任认定书时明确相应的赔偿义务。
6.伤势鉴定书
伤势鉴定书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鉴定身体损伤的证明文件。由鉴定机构进行检查后根据相关标准来判定伤势的轻重并出具相应的伤势鉴定书。在交通事故索赔中,伤势鉴定书是当事人索赔的必要依据之一。
7.刑事鉴定书
在涉及刑事案件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的检验、鉴定及对肇事人的伤情、伤处进行鉴定的证明文件。通常情况下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8.诉讼材料
在交通事故案子中,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就需要提供若干的诉讼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资料、车辆资料、交通事故认定书、伤势鉴定书、车辆损失评估报告和民事起诉书等。
9.强制保险单
强制保险单是指在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必须投保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
10.其他
除了上述依据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证明材料,如肇事车辆的财产保险单、处罚决定书等。这些证明材料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也需要进行提供。
总之,出具证明是解决交通事故的重要部分。当事人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出具相应的证明,同时注意不同证明之间的关联性,以便于更好地解决交通事故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