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时间计算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项保释措施,它可以在保证被告人出庭应诉的情况下,临时解除拘留,使其回到家中等待审判。取保候审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其中时间计算也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取保候审时间的计算方法。
一、取保候审时间的起算点
取保候审的起算点是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申请书已经被受理并确定案件是否适用取保候审。这一点需要引起被告人的注意,如果申请书被法院退回或未被受理,那么从这一天起算的时间就不能作为取保候审的时间。
二、不同情况下的时间计算方法
1. 普通情况下的计算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从取保候审决定的日期起算,两个月到期的时间点为第六十日。
2. 民事诉讼情况下的计算方法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人在案件审理期间被采取拘留措施,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这种情况下的时间计算方法与普通情况相同,也是从决定日期起算两个月到期。
3. 与缓起诉情况下的计算方法
与缓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虽然已经满足刑事追诉的要件,但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暂时不予追诉。在与缓起诉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三个月,从决定日期起算三个月到期。
三、时间到期后的处理方法
如果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案件还没有审理完结,那么被告人需要向法院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提供新的担保人或担保方式,重新进行审查决定。如果担保不符合条件或者法院认为被告人对再次取保候审不适用,就需要继续执行原先的羁押措施。
四、应注意的问题
1. 时间计算不包括当日
时间计算不包括当日,取保候审的期限也是如此。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到期当天是工作日,但是法院未及时通知被告人需要下一步的操作,在次日被告人向法院提出重新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算是超时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即使法院未及时通知,但是时间计算不包括当日。
2. 存在多个案件的情况
如果被告人存在多个案件需要进行取保候审,那么可以在一个申请书中提出,但是需要在申请时分别注明每个案件的案号和承办法院,法院会分别处理每个案件的取保候审申请。
3. 期限内未被通知的情况
另外,如果在期限内法院没有通知续取或者取保候审未被批准,被告人也不能自行放弃羁押措施。因为从时间计算上来说,如果没有得到法院批准,取保候审期限还是没有开始计算,无法影响羁押措施的继续执行。
结语:
综上所述,被告人在进行取保候审的时候,需要认真计算时间,注意起算点和计算方法,避免超时被强制执行羁押措施。如果对时间计算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律师咨询或者向法院咨询,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