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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交通事故逃逸

1. 事件回顾:

2021年6月14日下午3点左右,山东省潍坊市齐河县城关镇中心街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当时,一辆黑色轿车撞上路边电动车后,逃逸离开现场。事故导致电动车上的两名老年人受伤。据目击者称,电动车被撞后,后轮被撞断,两名老年人在车轮下滚动了10多米才被拖上人行道。

2. 警方介入:

接到报警后,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出警,赶赴事故现场展开调查。警方通过监控录像锁定了肇事车辆。经过几天的追逐,肇事司机终于落网,并交代了事故当天开车逃逸的犯罪事实。

3. 逃逸属刑事犯罪:

肇事司机驾驶黑色轿车逃逸,不仅触犯了道路交通法规,而且犯下了逃逸的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肇事司机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罪。

4. 交通事故逃逸罪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员,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司机如若逃逸,将被追究交通事故逃逸罪的刑事责任。

5. 逃逸罪的量刑:

齐河交通事故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重伤的,处六个月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轻伤或者财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6. 赔偿责任:

电动车上的两名老年人分别由于受伤住进了医院,他们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费等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肇事司机应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7. 刑事和民事责任:

肇事司机因交通事故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和交通事故逃逸罪被警方立案侦查。除了刑事责任外,他还应承担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民事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的赔偿责任。

8. 驾照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交通肇事者一经认定为拥有饮酒、毒品、精神药品、违禁药品等的情况,吊销驾驶证。若因醉驾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逃逸,将吊销肇事司机的驾照,并且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考取驾照。

9. 道德教育:

齐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表示,通过对肇事司机的教育,使他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通过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责任意识,减少类似交通事故的发生。

10. 结束语:

交通事故逃逸不是一件小事,不仅犯法,而且给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任何人都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交通安全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要珍惜生命,保护生命,不逃逸,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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