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什么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简称HKIAC) 是亚洲最主要的国际仲裁机构之一,成立于1985年。HKIAC位于香港,提供国际仲裁服务。它的仲裁规则具有广泛的适用性,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纠纷。
HKIAC的仲裁规则是什么?
HKIAC的仲裁规则是仲裁诉讼中的基本指导,它适用于几乎所有类型的仲裁纠纷。该规则从程序、管辖权、仲裁员的委任、仲裁费用分配以及仲裁裁决的诉讼效力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程序安排
程序安排包括: 申请仲裁的有关文件;答辩文件;仲裁员的任命等。根据规则第4条,申请人应提供书面申请,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相应关系等信息。对答辩的时间、地点等条件,也有详细规定。
管辖权
仲裁的管辖权是仲裁过程中经常争议的问题之一,HKIAC的仲裁规则对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则第11条规定:“仲裁庭应在仲裁程序开展前确定管辖权问题”。当仲裁庭确定管辖权问题后,任何一方不同意裁决的,可以按照规则提出管辖权异议。
仲裁员的委任
仲裁员的委任是仲裁程序中的重中之重。HKIAC的仲裁规则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选择单一或多名仲裁员。根据规则,仲裁员的委任必须根据申请人、被申请人的意见达成一致。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功,任命方有权就仲裁员的选任向HKIAC申请。
管辖权异议的解决
HKIAC的仲裁规则规定,管辖权异议可能会引起争议,因此其解决也很重要。规则第23条规定了异议的程序和解决方式。异议通常由仲裁庭解决,但如果庭上任意仲裁员变更,或者仲裁庭弥补成员变动时任何一方对仲裁庭成员的组成有疑义,异议应由该仲裁庭的主席解决。
仲裁费用分配
HKIAC的仲裁规则第41条详细规定了仲裁费用的分配方式。主要由申请人向HKIAC支付仲裁费用。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费用,如仲裁庭、秘书等费用,各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仲裁裁决的诉讼效力
仲裁裁决的有效性和执行力仍然受到国内外的重视,规则第35条表明,当事人同意裁决的,该裁决即为最终的,当事人不能再对此提起任何其他诉讼。如果某被告不接受仲裁裁决,某一方需要向当地有关法院申请确认仲裁裁决的有效性。
HKIAC的仲裁规则的优点
HKIAC的仲裁规则灵活适用,不同类型的仲裁纠纷都能被很好的解决。HKIAC的仲裁庭收到的案件的数量也在逐年递增,这说明HKIAC的仲裁规则在业内具有高度的声誉和信誉。
结论
总之,HKIAC的仲裁规则通过详细规定了程序安排、管辖权、仲裁员的委任、仲裁费用分配以及仲裁裁决的诉讼效力等方面,使得仲裁程序更加精简、高效、公正、透明。这些规则旨在确保仲裁程序最大限度地保留当事人的良好关系。因此,欲对仲裁事宜委托第三方进行裁决的公民和团体,可以考虑选择HKIAC作为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