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发布多份关于仲裁的司法解释和意见,叫停了当前流行的“裁决后仲裁”,最高法称这种方式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引起了业界广泛讨论和关注。
仲裁方式的介绍
仲裁是指当事人因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在经过和解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申请选择仲裁委员会或仲裁人进行管辖的一种方式。
“裁决后仲裁”工作方式
“裁决后仲裁”是指当事人先请法院判决,然后再在裁决生效后就同一合同纠纷向仲裁机构发起仲裁。
最高法的叫停仲裁方式的原因
最高法指出,“裁决后仲裁”方式引起的问题在于,对同一纠纷,意见分歧的两个仲裁裁决让当事人非常困惑;同时,法律既要维护当事人有权要求司法解决纠纷的需求,也要保护仲裁机构的独立、公正、高效的工作状态,防止将“优质”争端送入法院消耗大量司法资源,降低法院工作效率。
叫停的影响
“裁决后仲裁”作为国内企业解决纠纷的主流方式,其被叫停会对法律服务市场和企业运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立法方面,也需要对仲裁补充完善合理的规定。
合规的仲裁方式
合规的仲裁方式有许多种,例如:先仲裁后诉讼,先诉讼后仲裁,以及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将纠纷提交到仲裁机构等等。相比较而言,仲裁更能够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对于保护商业机密也更加的有效。
建议
建议企业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咨询或委托专业法律团队,用合法的合同条款和前期的调查取证,从源头预防和解决纠纷,避免走上仲裁、诉讼等法律维权的道路,为企业的经营保驾护航。
结语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企业行为的法规、标准和政策等,企业应当严格依照各项规定来运营,从而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优良的法律环境和保障,不断增强企业的自我调节能力。
我们的法律制度的进步,需要每个企业积极配合,从而让我们的法制建设更加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