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仲裁如何
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加快,法治国家的建设也在不断推进。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纠纷时有发生,而仲裁是解决这类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作为上海市劳动局直属的仲裁机构,静安区劳动仲裁庭负责处理本辖区的劳动人事争议,本文将从仲裁申请、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 3 个方面简要介绍一下静安区劳动仲裁的情况。
仲裁申请
任何与劳动类事务有关的主体均可向静安区劳动仲裁庭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来电咨询、现场申请、网上预约等多种渠道提出申诉。在劳动争议纠纷中,申请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劳动关系的存在与证明、劳动争议的内容和事实基础等。在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方案的选择中,仲裁是其中一种选择,此外还有诉讼和和解等方式可供选择。
仲裁程序
静安区劳动仲裁庭的仲裁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调解、仲裁庭组成、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立案阶段,经办人会对仲裁申请材料进行立案审核并发布立案通知书。调解阶段,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则会组织工作人员对争议双方进行调解。仲裁庭组成阶段,经办人会按规定抽取仲裁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阶段,合议庭会进行举证、质证等程序,最终作出仲裁裁决。裁决阶段,经办人会通知双方收到裁决书。
仲裁裁决
在劳动仲裁中,裁决分为调解裁决和部分或全部裁决,具体视双方当事人意见决定。调解裁决是在调解后,对调解意见达成一致的,会制作调解书。部分或全部裁决是指,对经过调解后仍存争议或对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应详细审理后作出的仲裁裁决。在裁决书公布后,当事人可自行履行,如一方未履行,则可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提出仲裁是现代化劳动争议解决方案之一,静安区劳动仲裁庭始终致力于为申请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在处理争议时,仲裁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客观公正地处理争议,旨在实现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在此,也希望广大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能尊重劳动用人单位自身权益,理性解决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