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概述
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仲裁机构将争议交给由专业人士组成的仲裁庭解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在国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可以将仲裁分为一般仲裁和涉外仲裁两种不同类型。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种仲裁类型的区别。
审理案件范围
一般仲裁的审理范围包括与国内经济、民事等方面的争议,这些争议常常由普通人民法院审理。而涉外仲裁的审理范围则包括与海外有关的争议,例如跨国贸易纠纷等。
适用法律
由于仲裁是由双方自愿进行的,因此在一般仲裁中,双方可以自行约定适用的法律。即便没有法律约定,普通人民法院在裁决过程中也会考虑国家法律的规定。而在涉外仲裁中,双方要依据相关的国际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来解决争议。
仲裁机构
一般仲裁是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相应的仲裁机构,虽然国家也会有一些仲裁机构作为默认选项。与之不同的是,涉外仲裁必须由由有资格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的专业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程序
一般仲裁可以按照当事人的意愿自由选择仲裁程序,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仲裁程序的时限。而涉外仲裁则必须依照仲裁机构制定的程序进行,程序通常会比一般仲裁繁琐严谨。
语言
在一般仲裁中,双方不受语言限制,可以自行选择所用语言。而在涉外仲裁中,仲裁语言可能需要依照贸易条款或仲裁机构制定的规则进行设定。
仲裁时间
在一般仲裁中,仲裁的时间通常较为灵活。而涉外仲裁由于其程序较为严格,可能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
判决的法律效力
在一般仲裁中,裁决书在国内法律中具有法律效力。而在涉外仲裁中,裁决书的法律效力不仅取决于当事方的国家法律,还需要考虑被执行国家的法律。
执行
在一般仲裁中,如果一方不愿意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在涉外仲裁中,如果当事人所在国家拒绝执行,被执行方可以在国际法院申请解决问题。
结论
尽管一般仲裁和涉外仲裁之间存在差异,但他们的基本原则始终相同:解决争议和维护公正。在选择或参与仲裁时,当事人应该依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仲裁类型,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以防止争议的发生。